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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小学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2013年06月14日 09:44:12 来源:大连市庄河市新华路小学 访问量:345
新华路小学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2011——2012学年度
为了客观、准确地评价中小学校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完善聘用、聘任合同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大连市中小学校工作人员双聘制实施办法》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包括在我校签订聘用、聘任合同的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签订教师岗位聘任合同的专职教师参加教师考核,其他人员按照聘任岗位参加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的考核。
二、  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一)         教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方面,考核的重点是教师的思想品德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教师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赋分标准为:
1  思想品德(20分)
1       政治思想(10分)
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等。
2       职业道德(10分)
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
2  教学工作(30分)
1       备课、辅导、批改(8分)
主要包括掌握大纲、熟悉教材、了解学生、书写教案、备课质量以及按规定要求辅导、批改的次数和质量、指导学生学习等。
2       课堂教学(10分)
主要包括课堂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基本功(包括板书、教态、普通话)等。
3       教学效果(12分)
主要包括所任班级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积极性、学习成绩、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
3  教育工作(20分)
1       班主任、科任工作(10分)
主要包括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班主任工作、科任与班主任配合、参加德育活动等。
2       教育效果(10分)
主要包括所任班级全体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进步程度、个别生转化、学生特长培养、班集体建设、课外活动及效果等。
4  教研、科研工作(15分)
1       教研、科研工作(8分)
主要包括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教科研教改任务、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等。
2       继续教育(7分)
主要包括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知识更新、业务水平的提高等。
5  工作量(15分)
1       教学工作量(8分)
按照《大连市中小学校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       教育工作量(7分)
主要包括班主任工作量、科任工作量、其他校务工作量等。
(二)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管理服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的重点是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和管理服务的工作业绩。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赋分标准为:
1  思想品德(30分)
1       政治思想(15分)
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政治理论学习、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等。
(2)职业道德(15分)
主要包括爱岗敬业、品德修养、管理服务意识、与师生关系、团结协作等。
2  工作表现(30分)
1       工作态度(15分)
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管理服务态度、工作勤奋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
2       工作能力(15分)
主要包括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
3  工作业绩(40分)
1       工作效果(20分)
主要包括工作任务的质量、工作效率、师生满意程度、取得成绩的水平及工作创造性等。
2       工作量(20分)
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完成的数量及完成其它工作的情况等。
三、考核工作要求
(一)   考核组织
学校要成立考核委员会,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学校的学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由校级领导和人事、教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会负责人、教工代表组成,以713人为宜,其中教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3。考核委员会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考核委员会必须按照民主程序推选产生,每学年改选一次,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   考核程序
考核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其基本程序为: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委员会公布被考核人本学年度日常记实考核情况;教师互评、教师评价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学生评价教师(小学可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决定是否实施);考核委员会测评;确定考核结果。考核评价结果(等级、分数、排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布获优秀等级的人员名单。考核结果一经通知和公布,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三)   考核办法
教师考核分为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个等级。学校对每个教师的考核采取各项得分加权后分数加总排序的方式进行。各项得分的权重分配:考核委员会测评为0.5,教师互评为0.5(学校进行学生评价的权重为0.10.2,教师互评则为0.40.3)。考核优秀人员在同职级内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产生,最高比例不超过同级人数的20%(各职级评优比例各校可作适当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5%)。
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学校对管理、工勤人员的考核采取各项得分加权后分数加总排序的方式进行,学校工勤人员总数不足7人的,与管理人员一起考核排序。各项的得分权重分配:考核委员会测评为0.6,教师对管理、工勤人员的评价为0.4。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管理、工勤人员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产生,其比例不超过管理、工勤人员总数的15%
各学校工作人员考核的结果,基本胜任和基本合格(含不胜任、不合格)的比例不得低于3%
(四)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度考核为不胜任或不合格。
1  拒不服从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不该的。
2  故意或经常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4  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务或乱收费乱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品德不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  一学年矿工累计15天以上或事假累计40天以上的。
7  受学校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在社会上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刑事拘留级以上刑事处罚的。
8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   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是其聘用、聘任、职务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1  考核优秀者,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并与课时津贴的方法挂钩。符合报告以及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的可优先参加评聘。
2  连续两学年度考核优秀者,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工资。符合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上级人事部门审定,其评聘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3  工作人员考核基本胜任或基本合格者,延缓一年参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和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工资。
4  工作人员连续两学年度考核基本胜任或基本合格者,应离岗进修提高,机修后仍无改观的,应低聘其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  考核不胜任或不合格者,应解除聘任合同,按工作需要聘任新的岗位和职级,并享受新岗位、新职级工资福利待遇。
6  连续两学年度考核不胜任或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一:中小学校教师考核评价赋分标准
 
考核项目
 
分数
子项
分数
赋分标准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思想品德
 
20
政治思想
10
10
98
76
5分以下
职业道德
10
10
98
76
5分以下
教学工作
30
备课、辅导、批改
8
8
76
54
3分以下
课堂教学
10
10
98
76
5分以下
教学效果
12
12
119
87
6分以下
教育工作
20
班主任、科任工作
10
10
98
76
5分以下
教育效果
10
10
98
76
5分以下
教科研工作
15
教科研工作
8
8
76
54
3分以下
继续教育
7
7
65
43
2分以下
工作量
15
教学工作量
8
8
76
54
3分以下
教育工作量
7
7
65
43
2分以下
 
注:各项评优等级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20%,评较差等级人数不得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3%
 
附件二:中小学校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核评价赋分标准
 
考核项目
 
分数
子项
分数
赋分标准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思想品德
30
政治思想
15
1514
1311
108
7分以下
职业道德
15
1514
1311
108
7分以下
工作表现
30
工作态度
15
1514
1311
108
7分以下
工作能力
15
1514
1311
108
7分以下
工作业绩
30
工作效果
20
2018
1715
1411
10分以下
工作量
20
2018
1715
1411
10分以下
 
注:各项评优等级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评较差等级人数不得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3%
编辑: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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